上海近博中医诊所使用未注册医疗器械案

2020-08-07 15:44:28    来源:  作者:上海市药监局

上海市药监局行政处罚案件《沪市监虹处〔2020〕092019001324号》中,涉及到上海近博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虹处〔2020〕092019001324号
案件名称:关于上海近博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违法行为类型: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近博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10109MA1G5LC8X3
法定代表人姓名:宁友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使用印有“颈医卫”字样包装的颈腰敷贴及各种无标识不明敷贴,涉嫌违反《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得购进和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之规定。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118460元,没收违法物品。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人民币)一拾一万捌仟肆佰陆拾元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20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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