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

2009-07-21 14:09:32    来源:  作者:

  建立统一采购平台,切实降低药价

  近年来,药价虚高成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为切实解决看病贵问题,福建提出要建立统一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行集中采购,统一定价,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有效挤掉药价中的水分。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后,全省乡镇卫生院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跟过去一个药品几家企业中标不同,以后的药品招标,同一个药品只能一个企业中标,杜绝医疗机构出现“二次确标”现象。同时,将调整医院药品加价政策,对高价药实施低差率,低价药实行高差率,以抑制高价药品的不合理使用,促进医院使用廉价药。

  分析人士认为,配合基本药物制度,再实行差别加价政策,能对目前虚高药价“釜底抽薪”,切实降低药价。

  扩大医保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记者了解到,福建今年将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农民参合率达到95%。针对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未参保人员的参保问题,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正会同福建省财政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争取今年10月1日前基本妥善解决,年底前结束。而今年新学年,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重点保障大病医疗。

  在医保报销方面,福建将逐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医改方案提出,今年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50%以上,报销封顶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左右。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而今后,还将医保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到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将提高至60%,报销封顶将提高至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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