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勒流镇新埠众康堂药店GSP被撤销

2019-07-08 13:50:09    来源:  作者:
佛山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2018年(23号),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新埠众康堂药店上榜。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新埠众康堂药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1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粤DB7574236 证书编号:C-GD-16-SD-0267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新埠大道38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陈振锋
质量负责人:陈振锦
企业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新埠众康堂药店
违法事实:2018年12月2日,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中发现:1.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2.质量管理人员未对采购药品合格性审核;3.质量管理人员未有对药品进行验收;4.未建立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度监测等相关记录;5.未建立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6.拆除外包装的零售药品没有集中存放;7.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8.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9.养护人员未对中药饮片按特性采取养护并记录;10.未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未保持环境整洁;11.未定期清斗,药斗生虫、发霉;12.非药品未有设置专区,无明显分隔和标示。
撤销日期:2018年12月17日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严重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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