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 2019年(004号),佛山市希递康医药有限公司传福分店上榜。
佛山市希递康医药有限公司传福分店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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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 粤DB7573407 证书编号:C-GD-15-FS-1344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石塘新村大街一巷2号 企业负责人: 李亮锋 质量负责人: 黄春英
企业名称:佛山市希递康医药有限公司传福分店
违法事实:2019年3月28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1.质量管理人员未负责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2.在药品储存、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3.企业未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4.企业营业场所未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分开;5.企业未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6.药品未按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7.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8.企业未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9.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撤销日期: 2019年5月6日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严重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