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同春医药检查发现5问题

2019-05-13 15:56:25    来源:  作者:

福建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福建省莆田同春医药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序号:9
抽查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1日
抽查项目: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
市场主体名称:福建省莆田同春医药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闽AA5940002
检查情况:1.企业未对新入职业务员进行相关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等的岗前培训。2.企业对个别药品计算机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未及时维护更新,对冷藏药品注射用人血白蛋白未按相关规定设置为重点养护。3.企业对个别购货单位的采购人员和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核实不到位。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对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监督执行不到位,对第二类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修订不完善。5.2017年度未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未定期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
备注:对该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交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关联资料:福建省莆田同春医药有限公司简介(摘录于互联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50300768572110H
所在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办南门西路518号503至506房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三类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注射穿刺器械、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注射穿刺器械、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械、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批发;保健食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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