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复方鱼腥草片,哈尔滨市元合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被处罚
2019年3月11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19年1月份药械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17)显示,哈尔滨市元合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复方鱼腥草片,原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3第四款第(二)项(1)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18117
案件名称:哈尔滨市元合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复方鱼腥草片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哈尔滨市元合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230110769071270M
法定代表人姓名:金吉美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复方鱼腥草片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3第四款第(二)项(1)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2018/12/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12/14
处罚类别:药品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