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想卖药,先办证

2009-06-05 11:17:46    来源:  作者:

  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凭证卖药

  昨天下午,市法制办组织的深圳市《药品经营许可证》扩大适用对象听证会在市民中心举行,营利性医院、门诊部、诊所、药品零售企业、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以及普通市民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围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是否应当从药店扩大到药房、药店和药品专柜进行了专题讨论、陈述。

  据了解,我市共有各类药店6600多家,超过了北京和上海两个直辖市药店数量的总和,全市药品零售市场存在无序竞争、违法经营现象抬头以及药学技术人员在岗率低、药品质量状况堪忧等现象。此外,全市共有医疗机构1700多家,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是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监管存在空白。为此,我市拟制定一套符合实际的药品零售行业监管制度,通过药品监管地方立法弥补药品监督管理的上位法律法规存在的管理空白以及处罚幅度过轻的问题。

  据介绍,市法制办正在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的《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审查。《管理办法》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该规定涉及扩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拟从药店扩大到药房、药店和药品专柜。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药房及非医疗机构药房;个人及商业企业设立的药店;处方药专柜及乙类非处方药专柜均需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市法制办决定对该事项举行听证会,这也是深圳市首例规章立法听证。昨天的听证会上,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代表就扩大《药品经营许可证》适用对象的背景、必要性以及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在随后的发言讨论中,数位来自药品零售企业的代表明确表示支持扩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适用对象,认为这样提高了设立药房的标准,可以有利于药品分类管理,为将来医药分离打下坚持基础,从而有利于群众安全用药。

  讨论中也有代表认为,目前药房配药需要医生处方,为患者普遍接受,人民群众暂时没有改革意愿,仓促扩大《药品经营许可证》适用范围、出台相关改革,可能给人民群众造成伤害。同时,如果要求民营机构的药房必需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会给民营机构增加运营成本,不利于多元医疗服务的发展。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更好地促进了立法机制的完善,参与听证讨论的代表的意见都将被充分考虑,用于完善相关规章立法。

  链接:下工夫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执行力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源超

  各级政府是执行和落实的主体。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必须以提高公务员的执行能力为核心。

  一、提高执行能力势在必行

  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刻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自身建设往哪里深化,行政效能向哪里提高,怎样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守卫者,必须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加强能力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执行力的前提是对国情省情民情的判断力,执行力的体现是重大民生举措的落实力,执行力的检验是群众利益诉求的实现力。对照这些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有不小的差距。

  二、提高执行能力时不我待

  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行力,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

  当前,从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来看,既存在执行能力不强的问题,也存在“五个不够”的客观因素,即食品综合监督职能不够、药品行政监管能力不够、技术监管手段不够、经费投入保障不够、依法监管依据不够。这“五个不够”的问题还将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长期制约着全省系统行政执行能力的提高,迫切需要我们提高执行能力,应急与谋远相结合,提升监管水平,创新监管方式,打牢监管基础,实现监管工作新跨越。

  三、提高执行能力重在建设

  我们将重点谋划和组织实施8个方面的建设:以健全监管体制为重点,加强机构建设;以提高监管效能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强法制建设;以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提高行政执行能力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为重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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