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康中心药品价格虚高

2009-05-28 13:03:00    来源:  作者:

品价格不合理,可以向社康中心所属医院、市物价局、市卫生局或区卫生局咨询投诉。

  问题1:没超过“最高限价”是否就是“合理药价”

  市民刘先生就曾在事后向市物价局投诉了龙尾社康的高药价,物价部门的答复是:皮康霜(又名曲咪新乳霜)的最高限价是3.8元,因此社康中心所定的3.67元的药价并未超过规定。但令人困惑的是,深圳从2007年7月起就根据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级别的等级划分,分四级制定四档不同的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其中社康中心执行第四档价格,在省定最高限价基础上下调20%。按照这个规定,皮康霜在社康的合理定价是3元左右。根据各媒体当时大量的报道,此规定的目的就是“引导患者合理分流,形成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以及‘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机制,说白了,就是为了在药价上吸引群众到社康中心看病,而深圳从今年起全面铺开的“使用社保卡在社康中心开药药价7折”的政策也被广泛理解为是对这一原则的进一步落实。所谓7折,根据各方面的确定说法,应该是在2007年执行新规定后的基础上。

  问题2:社康中心是否执行“在省定最高限价基础上下调20%”规定

  记者在采访景田社康中心时,该中心负责人就其部分高价药强调说,社康中心的进药渠道和零售药店不同,甚至和所属医院也不完全一样。至于具体药价,他说是“社保局定的”。他还强调说,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种药也会因为生产批次的不同售价有很大的变化。但这样的说法被该社康中心所属的景田医院否认了,该医院称社康中心的药价由医院保障部门定。记者对市卫生局以及多家社康中心的采访也证实,社康的药品都由所属医院统一采购划拨,药价与医院本部应该基本无差别。事实上,市卫生局曾明确规定,社康中心的药品售价不能高于医院本部的价格。在得到明确答复后,记者曾为此咨询了龙尾社康所属的梅林医院关于刘先生所买的皮康霜的价格,与龙尾社康的药价一致,也是3.67元,似乎并不违背市卫生局的规定,但这个价格明显与“社康中心执行第四档价格,在省定最高限价基础上下调20%”的政策产生了矛盾。这项政策指向的是社康中心的所有药品价格,惠及的人群和范围至少目前都远大于“医保范围内的7折药”。

  问题3:同一药品在社康中心之间为何有差别

  对于药品批次产生的价格差别,市卫生局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但一位在医药界工作多年的人士则称,同一药品在批次上的差别极小,不会超过5%。不过这位人士肯定了市卫生局对于公立医院及其所属社康在药品来源渠道不同会产生价格差别的说法。市卫生局一位负责人强调,医院和社康的进药渠道来自于广东省的中标医药公司,进货价有比零售药店高的可能,也因此会产生售价的差别,但差别究竟有多大却很难说清。并且,也不排除有时药价低于零售药店的可能性。不过,这虽然部分说明了社康中心药价与零售药店的差别,但却很难解释同一药品在社康中心之间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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