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取措施应对抗病毒药品涨价

2009-05-05 12:40:09    来源:  作者: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物价局昨天再次公布价格的主要抗病毒药品包括流感病毒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类、金刚烷类、广谱抗病毒药、抗病毒中成药等4大种类,共计144种抗病毒药品。其中,流感病毒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类抗病毒药5种,金刚烷类抗病毒药14种、广谱抗病毒药83种、抗病毒中成药42种。除葛兰素威康公司生产、目前只在香港销售的扎那米韦乐感清喷雾剂,以及金刚乙胺等2种药品按规定属企业自主定价产品,实行市场调节外,另外142种药品均须执行省物价局制定的最高限价。在所有144种抗病毒药品中,除有2款瑞士巴赛尔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制造、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分装的达菲胶囊,广州香雪制药企业生产的3款抗病毒口服液,以及白云山和黄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4款板蓝根颗粒按规定指定执行单独的最高零售价格,并在附表备注中注明外,剩余的133种同类型同剂量药品,均不区分其生产厂家,执行统一的最高零售价。

  政府如何应对抗病毒药品涨价

  针对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广州抗病毒药品大涨价”的消息,广东省物价局重申,如有不良商家、单位假借疫情,散布涨价谣言和借机哄抬价格,将构成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必将受到严肃查处。省物价局表示,必要时将及时启动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对口罩等用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5月4日《广州日报》)

  广东省物价部门的反应确实很迅速。“大涨价”的消息甫一出现,它们就立即作出了回应。“严肃查处”、“价格干预”等强硬的表示,都向市场传达了强烈的信号。但这些信号能够阻止抗病毒药品的大涨价吗?恐怕不能。我认为,这一“警告”本身不仅不能改变供求关系,而且传达了一个信号,那就是“抗病毒药品供不应求了”、“政府都准备干预价格了”等等,而这些信号反而有可能刺激一些人的抢购欲望,同时降低药品厂商增加生产、扩大供应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刺激价格的上涨。

  而对此,国务院在《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确实有相关规定,但“捏造、散布信息”、“恶意囤积”等行为是很难认定的。即使政府以行政手段强制实行价格管制,在供给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也可能出现抗病毒药品短缺的情况,这已经为无数的事实所证明。

  那么,应该如何面对这种商品已经或可能大涨价的情况呢?最好的办法是扩大供给。在这方面,市场会自动作出反应和调节。我相信,目前各大生产抗病毒药品的药厂都已经开足了马力。要不了多长时间,供给的增加就会改变供求关系,进而影响到市场价格。对此,政府不必过于担心。如果政府还不放心的话,也可以要求国有的药厂尽可能地扩大生产、保障供给——但直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价格,是最愚蠢的办法,也不会产生好的效果。

  其实,这种情况在6年前就已经上演过。2003年非典疫情“突如其来”,与防非典有关的药品价格一路暴涨。为此,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也发出了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并表示将严厉查处哄抬非典用药价格的行为。但此后再也没有动静,自始至终,也没有听说哪个商家因哄抬价格而受到处罚。而随着公众恐慌情绪的缓解和药品供应的迅速增加,非典药品价格暴涨的现象很快就消失了。

  在重大疫情的威胁面前,政府当然应该有所作为,但也不能作为过度,去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一定要学会运用市场的手段应对经济现象,不应动不动就把“行政干预”当成一个“法宝”祭出来。实际上,这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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