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若干意见》引入社会药店打压药价

2013-04-02 14:34:18    来源:  作者:

  对此,一家参与北京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医院院长曾指出,该医院在购进药品时,与医保机构和供应商进行了一些谈判,取得了降低药价的效果。但因为涉及不少相关方利益,谈判机制全面铺开的可能性不大。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意见》要求探索建立谈判机制,其实是为“二次议价”打开了口子。“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省级药物招标结果的基础上,对中标药品进入医院采购名单后再一次杀价。

  但记者了解到,大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都反对“二次议价”政策。

  石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蔡东晨说,“二次议价”违背了社会公正和诚信,也违背了招投标法和合同法。如果在招标结束后再实行“二次议价”,其实是对招标结果的不认可。

  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表示,以新药研发为主的企业无法接受“二次议价”。如果拼命压低企业利润,企业最后无法进行新药研发投入。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革新说,如果能够合理定出药品的出厂价,同时明确流通领域的利润,再进一步做好药品的招标、采购、供应体系,统一解决整个链条,那么就没有必要进行“二次议价”。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还将提出零售药店成为患者购药重要渠道。

  “以前,大家都将零售药店作为医院药房的补充,看不上零售药店。”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将零售药店的地位提高到“重要渠道”位置,这一政策信号将对零售药店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尤其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为鼓励零售药店的发展,《意见》提出,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处方外流,打击各类垄断药品销售的行为。

  据了解,目前上市零售连锁药店主要有嘉事堂、同仁堂和桐君阁等,从2012年年报看,上述三家企业净利润分别增长2.40%、30.13%和190.27%。除此之外,在IPO排队企业中还有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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