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药店联盟通过联合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2013-01-16 17:40:50    来源:  作者:

  由于四川2012年实施了非药品不能在药店销售的规定,导致川内药店销售额普遍大幅下降,其中我会所属的四川药店联盟总销售额由去年的30.38亿元下降到了20.76亿元,下降幅度达31.67%。

  反映诉求获响应,制定标准遏制恶性竞争

  2012年,中国医药物资协会所属的各省级药店联盟在做好自身建设之外,还主动参与当地药品零售市场的活动,积极向政府主管机构建言献策,反映会员诉求。

  如广东药店联盟于7月与广东医药价格协会联合发起成立了零售药店委员会,首先在联盟内部试行“政府补贴平价药店政策”,广州每店政府每年补贴5万元,其它地区每店政府每年补贴3万元,2012年已在广州、中山等联盟会员中试点了30多家门店,2013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并优先在联盟成员中实施。此举不但缓解了平价药店的生存发展压力,更是惠及百姓民生的重要举措。

  广西药店联盟联合广西医药商会等,就联盟成员反映较突出的“多元化经营”“融资难”“药师上岗”等问题,向广西区统战部、工商联、商务厅、食药监局、医保局等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了《关于支持药店多元化发展的报告》《关于协调解决中小药品流通企业融资难的建议》《关于解决药师不足,加强药师培训的建议》等报告,引起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广西商务厅已向商务部、教育部提出在广西设立药品流通企业培训基地,广西药品监管部门也正在广西药店联盟成员内试行“远程审方”系统等。

  北京药店联盟就《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并向主管机构提交修改意见。

  大西北药店联盟自2011年11月起,与兰州市政府、兰州食药监局开办了“兰州市放心药店研讨会”,参与打造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放心药店“工程。

  河北药店联盟制定统一的参考价格标准,避免同业恶性竞争。成员谨遵联盟制定的市场价格体系和制度,不随意定价,保证河北药店价格的稳定与统一。同时,还积极参加河北省食药监局、石家庄市食药监局的“安全用药活动月”活动,通过联盟成员药店,积极向广大群众进行安全用药知识的传播与推广。

  山西药店联盟在山西发起成立了山西零售商行业协会零售药店专业委员会,架起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该委员会的成立受到了山西省商务厅的高度评价,并被寄予厚望,它对全省零售药店的健康发展、快速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工商直供,联采商品价格平均下降4.39%

  蓝皮书显示,通过省级药店联盟建设大大缩短了药品流通环节。药品流通环节过多一直被认为是药价虚高的重要根源,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是国家近年来一直在推动的重要工作。按通常的药品零售流通方式,一般是历经“厂家→总代理→区域分销→连锁药店→消费者”五个环节,而通过省级药店联盟联合采购平台,流通环节压缩到“厂家→连锁药店→消费者”三个环节,通过压缩两个中间环节,至少可以压缩15%以上的流通成本,这完全符合国家“十二五”药品流通行业规划的目标要求。联盟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绝大部分联盟都进行了商品联合采购,联采商品的零售终端价格普遍下降了3%~6%,部分商品零售降价幅度达到15%,平均降幅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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