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补医或将全面取消 高药价有望得到遏制

2013-01-06 17:38:39    来源:  作者:

  陈竺:“十二五”必须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昨天,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卫生会议上强调,“十二五”时期必须理顺补偿机制,全面取消以药补医。以药补医带来的高药价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陈竺指出,“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需要进一步突破八个关键问题,首当其冲的是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落实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今年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陈竺还提出,要建立健全专门机构接受和处理患者投诉,要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维护医患和谐的作用,要创造条件普遍建立第三方调解、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等处理医患关系新机制。

  陈竺说,随着医改的推进,医疗执业环境和医患关系有向好的趋势。但是,近期一些严重医患纠纷事件提醒我们:改善医患关系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并且需要医患双方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医疗卫生工作者尤其要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要弘扬职业精神,提高道德修养、技术水平和沟通能力,争取患者的理解、配合与支持,用高超的技术、优良的服务给予患者更多的关爱与抚慰。同时,新闻媒体和卫生宣传、健教机构既要宣传医疗卫生工作者救治病患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更要大力宣传医学的特点、规律和局限性,让群众理解现阶段医学技术并不能包治百病,也不能改变生命周期的自然发展规律,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和理性就医,增进医患相互理解。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医患关系在“十二五”期间有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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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我国“以药养医”的问题开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当时国家把医疗卫生定为纯福利事业,医院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的支持向群众提供的是低费医疗。随着时间推移,国家财力有限,无法继续支撑医院庞大的支出。为了弥补医院低收费带来的经费不足,国家曾制定对医疗机构15%药品批零差率收入免税的补偿政策,这项政策一直延续到80年代中期均未出现问题。客观地说,这一政策曾对我国医疗机构的发展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医疗改革的逐步深入,医疗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而国家对医院的补贴相对越来越少,医疗成本随之加大,而医院医疗这一块一直体现出福利的性质,收费几十年一贯制,医疗经费缺口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药品成了医疗机构唯一获利的重要途径。于是在医院补偿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以药养医”似乎“名正言顺”了。毫无疑问,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不少医院把很大精力放在药品价格上,而忽视如何转换医院机制,适应市场经济,适应人民医疗保健的需求。

  殊不知,医院“以药养医”直接导致了药价虚高,而药价太高又影响老百姓看病,甚至导致看病贵。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国在医疗体制改革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补偿机制,建立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方便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商业保险、大病救助相衔接的办法,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同时琮通过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限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尽管这些措施发挥一定作用,但仍未改变当前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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