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仿药可在统一定价上浮30%内单独定价

2012-11-28 16:02:28    来源:  作者:

  首仿药物又称首个非专利药物和FGD药品(First Generic Drug的简称)。

  在医药领域,药品按照其研发的特性分为专利药(原研药)和非专利药(仿制药)。前者在研发阶段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成功上市后也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得到专利保护,从而获得丰厚的利润;而仿制药则是在专利药物的专利到期后上市的和专利药化学成分完全一致的药物,在保证药物质量的前提下大幅度降低药品的价格,降低患者的治疗费用。

  目前各个国家都鼓励仿制专利药的行为,希望通过仿制药物降低整个社会的医疗费用支出,仿制药的上市时间则直接反映出制药公司的研发实力,研发实力强的公司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专利药仿制上市。首仿药物因此也得到了不少的倾斜政策,在定价、招标等过程中享受到优惠的政策。

  鼓励首仿药思路初定:前五家仿制药企可获定价优待

  酝酿已久的鼓励首仿药有关政策已接近成熟。记者近日从第三届仿制药产业与技术发展论坛上获悉,近期发改委和药监局等部门已形成定价和审批制度相结合的调控思路,未来除享受定价优待的五家首仿药企外,一段时间内不再开放其他同质化的专利仿制审批。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波表示,目前化学药批号已超过12万个,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仿制药。据业内人士介绍,仿制药占国内化学药市场比重已超过97%,仿制药出现了过热的问题。

  对此,此前发改委公开征求意见的新版《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定价和审批制度相结合来调控仿制药过热,具体包括:对在专利药品保护期结束后国内前三个仿制上市的药品,首仿药可在统一定价上浮30%基础内进行单独定价,二仿和三仿药定价则可为首仿药价格的90%和81%。

  按照上述意见稿,前三个仿制上市药品可享受定价优待。但由于药品审批主要在药监部门,相关工作涉及多部门协调和多方面因素,因此直到目前上述办法仍未正式出台。

  记者了解到,目前思路已基本成熟,今后或拟对二仿药和三仿药各批两家,加上一家首仿药企业,意味着未来可享受区别或单独定价待遇的仿制药企将达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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