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湖南8个县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2012-09-14 17:20:42    来源:  作者:

  10月起,湖南将开启革除“以药养医”旧机制的破冰之旅。全省8个县市将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据透露,目前实行的以按服务项目付费为主,将逐步转变为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引导县级公立医院走上规范行为、控制成本、提升内涵的健康发展道路。

  取消以药养医 茶陵炎陵县级公立医院下月试点

  9月13日下午,湖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下月起,我省浏阳市、茶陵县、炎陵县、湘乡市、石门县、祁阳县、冷水江市、龙山县等8县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改革以破除“以药养医”、改革补偿机制为主要措施,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今年10月份启动试点,2013年上半年完成总结评估。副省长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报记者 刘少龙 长沙报道

  药品加成政策是指对医院进的药品,医院可在物价部门规定的进价的基础上,加15%的价。湖南省卫生厅医改办负责人王湘生说,去年,对8个试点县市的调查发现,这8个县市的县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药品加成收入为2亿元。8个试点县市,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也就是说,他们的2个亿的药品加成的利润没有了。那么本次改革将试点县级医院的补偿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药价

  取消药品加成,西药进价“零差率”销售

  湖南省卫生厅厅长张健介绍,我省将多管齐下,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以取消药品加成为核心,以建立综合补偿机制为主要内容,通过医保支付、价格调整、规范药品采购和政府投入等多种措施,彻底破除“以药补药”。

  省物价局负责人介绍,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试点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进价“零差率”销售。

  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必须遵循医药价格联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在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前提下实施。各试点县(市)要严格执行取消药品加成的相关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医药购销中各种回扣和非法折扣行为。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政策规定,落实价格公示和“一日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诊查

  诊查费护理费等提高,检查费要下降

  目前,医护人员的服务价格普遍偏低。一个坐诊几十年的老教授,门诊费才8元。在试点工作会上,湖南省物价局负责人介绍,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其中诊查费按含挂号费、诊查费和药事服务成本进行测算和调整,可分设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门诊诊查费标准可按医师技术等级制定,普通门诊诊查费控制在每次10元内。住院诊查费标准控制在每天15元内。

  护理费根据护理成本及优质护理标准进行测算和调整,但一级护理收费标准不超过每天20元,要注意各护理等级之间标准的衔接。治疗项目收费单项提价幅度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手术项目收费标准的提价幅度不超过30%。中医类项目提价幅度控制在50%以内。

  床位费偏低的可作适当调整,3人间的收费标准每床日一般不超过30元。

  适当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其中检查费中的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降幅不得低于10%。检验检测类项目不得提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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