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两药店肾石通颗粒价格差五倍

2008-10-13 12:55:30    来源:  作者:

  近日,汉阳曾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两家药店买的两盒一模一样的“肾石通颗粒(15g/袋×10袋/盒)”,价格竟然相差5倍多。

  曾先生说,不久前他做了肾结石手术。术后,他于9月22日在武汉健康人大药房马沧湖店购买了一盒“肾石通颗粒”,花了20.2元。

  9月27日,他在老百姓大药房汉阳火车站店购买同一品牌和规格的“肾石通颗粒”,却意外发现售价仅为3元,比此前买的便宜17.2元。

  记者看到,两家药店分别销售的这两盒“肾石通颗粒”,从外观上看基本没区别,每盒都是10袋装,每袋15克,袋子的包装也一样,标注的生产厂家也一样。

  “如果这两盒药不一样,那为什么不在包装上注明区别,如果是同一种药,价格相差一两元应该很正常,但是相差5倍多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曾先生不禁提出疑问:这里面到底有多大的利润空间?

  随后,记者来到武汉健康人大药房马沧湖店和老百姓大药房汉阳火车站店,分别购买了一盒“肾石通颗粒”,价格果然如曾先生所说,一盒需20.2元,一盒仅3元。

  认证:两盒药的确没有什么区别

  9月28日,记者拿着从上述两家药店购得的两盒药,来到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该局有关负责人看后说,从外包装上看,两盒药品除了打印的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不一样,其它(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条形码、规格、成分、性状、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都是一模一样的,“两盒药的包装字迹清楚,标识规范,外表看起来都不像是假药。”

  10月9日下午,记者致电药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企业“合成香港集团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告知相关情况以及两个包装盒上的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

  该公司销售内勤部负责人谢仁告诉记者,他们确实生产过这两个批号和生产日期的“肾石通颗粒”,一个是今年5月23日生产的,另一个是今年7月9日生产的,配方、生产工艺等都没什么区别。

  谢仁说,判定是不是该企业生产的药品,主要看三点:一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厂家是不是该企业,二看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该企业有无生产过,三看包装上有没有“合成香港集团”的徽标。记者发现,这两盒药都符合这三项。

  谢仁称,该药的出厂价只对销售人员和前来采购的人说,拒绝向记者透露。

  药店:有权在限定范围自主定价

  既然是同一种药,价格为何差别这么大?10月9日,记者再次来到位于汉阳的武汉健康人大药房马沧湖店。

  该店店长张长辉说,药品价格由各个药店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我们一般参考政府最高零售价下调,定价不会超过最高零售价。”

  他说,由于各个药店的进货渠道、促销手段等不同,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种药品,各个药店制定的销售价格自然有高有低,“我们店也有药品比其它药店卖得便宜。”

  随后,记者来到距该药房约两站路的老百姓大药房汉阳火车站店。店长陈家冲称,“肾石通颗粒”是从药品批发公司采购的,进价是2.9元/盒,“卖一盒只赚一毛钱。”

  记者在电话中把了解到的这一情况告之了张长辉。他表示,他们药店拿不到这么低的进价。但其具体进价是多少,他拒绝透露,“我们的进货渠道不同,所以进价就不一样。”

  业内人士说,目前相当数量的药厂倾向于将药品委托给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批发企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同一药品也会给不同的药店不同的价格。如果某药店采购量大,付现款,药品批发公司也可能采取让利措施,给出特别低的优惠价格。

  省物价局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政府定价药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政策,药店此类药品只要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政府定价以外的药品由企业自主定价,不设定最高限价。

  合成香港集团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内勤部负责人谢仁说,该企业生产的“肾石通颗粒(15g/袋×10袋/盒)”是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为29元/盒,武汉这两家药店的销售价格均未超出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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