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 38 号》,五款药品获批为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保护期限为期七年。
具体分别是广州奇绩的金蓉颗粒、黑龙江汉鸿的复方刺五加颗粒、吉林敖东的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浙江康德的丹龙口服液、丽彩甘肃西峰的复方伤痛胶囊。
根据规定,在保护期内,其他企业未经批准,不能够仿制生产上述品种。
近些年中药保护品种的审批在持续推进,能够拿到该保护的品种,大多在组方或是工艺上具备自身特点。不过,这里需要厘清,该保护属于生产层面行政保护,不代表对药品疗效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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