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灵医药 曝光台 企业曝光 → 阳春市陂面卫生院因过度诊疗、重复开药等被查处

阳春市陂面卫生院因过度诊疗、重复开药等被查处

来源:阳春市医保局2026-07-31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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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阳春市陂面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1781457080709K
法定代表人:杨深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春医保处字〔2026〕第01号
违法行为类型:定点医药机构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行为
违法事实:经调查,你(单位)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和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医保违法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人民币55796.58元。以上事实有医保结算电子数据、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情况反馈表、病历资料等证据证实。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六)项,《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对你(单位)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和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医保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55796.58元处1倍罚款,即罚款人民币55796.58元(大写:伍万伍仟柒佰玖拾陆元伍角捌分)。
罚款金额(万元):5.579658
处罚决定日期:2026-06-22
处罚机关:阳春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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