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翁牛特旗乌丹镇锦美口腔门诊部
决定书文号:内药监(二分局)处罚〔2026〕21号
处罚名称: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案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6-02-10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翁牛特旗乌丹镇锦美口腔门诊部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426MACG9HET57
名称:翁牛特旗乌丹镇锦美口腔门诊部
注册号:150426026990906
经营者:杨振宇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日期:2023年04月17日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核准日期:2023年04月17日
登记机关:翁牛特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红山路北段路东百合东区西门6号楼13号大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诊所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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