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赤峰红山区锦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2MADWWPY925
决定书文号:内药监(二分局)处罚〔2026〕11号
处罚名称: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案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6-02-10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赤峰红山区锦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2MADWWPY925
企业名称:赤峰红山区锦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素芬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核准日期:2024年10月22日
登记机关: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站前街道园林路5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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