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颐仁堂养心和大药房销售回流药案

2026-06-08 00:45:00    来源:国家医保局  作者:

国家医保局在2026年5月27日发布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期: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其中乌鲁木齐颐仁堂养心和大药房销售“回流药”案的详情如下:

国家医保局大数据筛查发现,同一中成药(2盒)“祖卡木颗粒”在不同时间、不同药店出现了两次结算记录。首次为2025年12月12日由王*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某药店购买,第二次于2026年3月3日由程*在乌鲁木齐颐仁堂养心和大药房购买。国家医保局专项飞行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首次购药人王*俊为乌鲁木齐市颐仁堂养心和大药房店长。该药在其他药店售价为26.5元/盒,王*俊利用自己参保人身份,通过医保报销20.1元/盒,个人支付6.4元/盒购入药品。随后凭借担任店长的便利,将药品在自家药店加价至38元/盒销售给程*,一进一出间,赚取差价31.6元/盒。医保基金为王*俊承担了大部分“进货”成本,而药店却通过倒卖转手获利。乌鲁木齐颐仁堂养心和大药房涉嫌倒卖“回流药”套取医保基金,已移交当地医保部门进一步深入核查处置。

乌鲁木齐颐仁堂养心和大药房的企业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5MA78NQNN85
企业名称:乌鲁木齐颐仁堂养心和大药房
投资人:王仓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7日
出资额:10.000000万人民币
核准日期:2022年03月11日
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青海路66号翰墨府1号楼101号商铺,2号楼108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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