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6年4月24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2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6年第14号),其中标示为佛山甲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批次媛思琪Suki Yang美甲卸甲水检出禁用原料,详情如下:
序号:10
标示产品名称:媛思琪Suki Yang美甲卸甲水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名称:佛山甲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一环智造园二号楼402号厂房(住所申报)
被抽样单位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京溪绘绣美业店(网店商铺名称:快手素艺美美甲)
被抽样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京溪益和巷23号102房
包装规格:160ml
标示批号:2024.08.09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3年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所在地区:广东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271100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230007
检验机构名称: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二氯甲烷
检验结果:66.5μg/g
规定要求:不得添加
粤G妆网备字2023271100的备案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媛思琪Suki Yang美甲卸甲水
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271100
备案日期:2023-07-17
备案人:佛山甲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住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一环智造园二号楼402号厂房(住所申报)
企业名称:佛山甲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一环智造园二号楼402号厂房(住所申报)
生产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一环智造园二号楼402号厂房(住所申报)
生产许可证:粤妆20230007
成分:["二甲苯","水","香精","库拉索芦荟(ALOE BARBADENSIS)叶提取物","甘油","泛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