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商品名/商标】
葫芦宝贝
- 【规格】6g*10袋
-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性状】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温开水冲服,儿童用量如下:1、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0.5~1袋,一日3次。2、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1~1.5袋,一日3次。3、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5~2袋,一日3次。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1.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2.偶见皮疹。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3.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 【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2.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3.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14.过敏体质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15.因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建议对乙酰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2克。16.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
- 【药物相互作用】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葫芦宝贝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毒理】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
- 【贮藏】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不超过20℃)。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三册(WS-10001-(HD-0214)-2002)和第十六册勘误及修订。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1006
- 【生产地址】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
- 【条形码】6970124505894
- 【药品本位码】86905153000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