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

来源:国家医保局2025-01-17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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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做好工作指导和调度,及时解决地方反映的问题,全面优化提升改革成效。

四、选择适宜路径

各地要结合实际,选择不限于以下三种方式推进即时结算。

(一)优化传统结算方式,压缩月结算时长。

最大限度压缩月结算周期,全面压缩医保基金结算清单上传质控、对账、申报、智能审核、请款、拨付等工作时间,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二)推进逐笔申报拨付,提高拨付频次。

将月批量申报拨付,提速至旬、周、日;鼓励逐笔申报、逐笔按比例拨付。在原有月结算、年度清算流程基础上,增加拨付次数。

(三)按月预拨,逐笔入组记账。

依据当年基金预算、往年月基金支出规模,按月提前拨付医保基金给定点医药机构。逐笔按病种付费入组、记账,同步审核、扣款,绩效考核与年度清算挂钩。

五、加强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省级医保部门负责落实本省即时结算工作,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力度,及时优化相关功能模块,积极研究解决试点反馈的问题,对试点城市给予支持。

(二)组建专班,明确分工。省级医保局成立以省局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定期组织会商,集中研究解决重点问题。

(三)加强统筹,协同推进。要狠抓落实,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加强医保系统内部统筹协调,认真梳理医保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全面简化优化流程和操作。充分征求定点医药机构意见,凝聚改革共识,确保协同高效、合力推进。

(四)健全机制,巩固完善。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省级医保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医保局的日常工作对接和沟通汇报,明确省级联络员,于每月15日前报送即时结算进度和经验做法。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国家医保局定期调度各地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地方开展交流。建立宣传示范机制,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可推广、可复制模式。建立培训提升机制,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持续提升医保基金结算能力。

联系人及电话:朱沛东010-89061378

附件:
1 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试点名单
2 即时结算三种方式流程图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附件1 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试点名单

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试点名单

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试点名单

附件2 方式一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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