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注射用利纳西普
【商品名/商标】炎朵/ARCALYST
【规格】220mg*4瓶
【主要成分】活性成份:利纳西普。利纳西普为在重组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中表达的二聚体融合蛋白,由人白细胞介素-1受体组分(IL-1R1)和人白细胞介素-1受体辅助蛋白(IL-1RAcP)胞外部分的配体结合域与人源IgG1的Fc部分串联组成(总分子量约为251kDa)。辅料:甘氨酸、组氨酸、L-精氨酸、聚乙二醇3350、蔗糖。本品不含抑菌剂和抗生素。
【性状】炎朵注射用利纳西普为白色至类白色疏松块状物。
【功能主治/适应症】冷吡啉相关周期性综合征(CAPS):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冷吡啉相关周期性综合征(CAPS),包括家族性寒冷性自身炎症综合征(FCAS)、Muckle-Wells综合征(MWS)。复发性心包炎(RP):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复发性心包炎(RP)并降低复发风险。
【用法用量】本品仅供皮下注射使用。成人患者:初始治疗给予负荷剂量320mg,于同一天在两个不同的注射部位给药,每次160mg皮下注射,单次注射体积2mL。首次给药后,维持剂量为每周一次160mg皮下注射,单次注射体积2mL。12岁至17岁的青少年患者:初始治疗给予负荷剂量4.4mg/kg(最大剂量为320mg),分一次或两次皮下注射给药,每个注射部位单次注射体积2mL。如果初始剂量分两剂注射,则于同一天在两个不同的注射部位给药。首次给药后,维持剂量为每周2.2mg/kg(最大剂量为160mg)皮下注射,单次注射体积不超过2mL。如果遗漏了一次维持剂量给药,请在遗漏给药后7天内尽快给药,然后恢复给药周期。如果未在7天内完成遗漏剂量给药,请先给予该剂量,然后基于该日期重新开始新的给药周期。当从另一种人白细胞介素-1(IL-1)阻断剂转换为利纳西普时,先停止使用该IL-1阻断剂,随后在下次剂量给药时开始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参见【药物相互作用】)。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本品尚未在肾功能损害患者中开展皮下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肝功能不全:本品尚未在肝功能损害患者中开展皮下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给药方法:复溶:皮下注射前,需用2.3mL不含防腐剂的无菌注射用水(需单独购买)复溶本品冻干粉。在无菌操作下,使用3mL注射器和18G针头抽取2.3mL不含防腐剂的无菌注射用水,注入本品冻干粉小瓶中,同时丢弃用于抽取无菌注射用水的针头和注射器(不可用于皮下注射)。随后振摇小瓶约1分钟,再静置1分钟,使其充分复溶。得到的80mg/mL复溶液足够抽取2mL药液用于皮下给药。复溶液为一种呈无色至淡黄色、具有粘性的、无颗粒物的澄清液体。注射前,请检查复溶液是否有任何变色或不溶性微粒,如有,请勿使用。给药:在无菌操作下,使用新的18G针头和3mL注射器,抽取推荐剂量体积的药液(不超过2mL,160mg)。随后另取新的26G针头替换注射器上原有针头,进行皮下注射。每瓶应仅供单次给药。注射后妥善丢弃药液小瓶。复溶后的利纳西普可在室温下避光保存,并在复溶后3小时内使用。丢弃剩余药液,请勿合并各小瓶中剩余药液再次使用。每次注射时改变(轮换)注射部位,如腹部、大腿或上臂。禁止在淤青、发红、压痛或发硬的部位注射。有关复溶和给药操作的详细指导参见本说明书后的操作指南。
【不良反应】接受利纳西普治疗的患者十分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注射部位反应和上呼吸道感染。以下重要的不良反应同时参见【注意事项】。•严重感染•恶性肿瘤风险•超敏反应•血脂变化。临床试验:以下数据反映了超过2000例至少接受一剂利纳西普治疗的受试者的用药情况。约1700例患者用药160mg或更高剂量,其中151名患者用药至少6个月,111名患者用药至少1年。这些受试者包括CAPS和复发性心包炎(RP)患者、其他疾病患者和健康志愿者。冷吡啉相关周期性综合征(CAPS):约60例CAPS患者接受每周160mg利纳西普的治疗。关键临床试验纳入47例CAPS患者,年龄22~78岁(平均年龄51岁),其中女性患者3l例、男性患者16例,所有患者均为白人/高加索人。6例儿童患者(12-17岁)直接入组本试验的开放标签扩展阶段。该临床试验的A部分在首次接受利纳西普治疗的CAPS患者中进行,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6周研究。表1反映了A部分期间至少2例患者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率(详见纸质说明书)。复发性心包炎(RP):在利纳西普治疗RP的关键III期研究中,共有86例患者接受了至少一剂利纳西普,中位治疗持续时间为9个月(参见临床试验章节)。其中49例(57%)为女性,37例(43%)为男性。93%为白人/高加索人。平均年龄44.7岁。12-17岁患者7例,占8%。本研究中未发现新的不良反应。特别关注的不良反应:注射部位反应:在CAPS或RP患者中,注射部位反应(ISR)是与利纳西普相关的十分常见的不良反应。ISR包括红斑、肿胀、瘙痒、肿块、瘀伤、炎症、疼痛、水肿、皮炎、不适、荨麻疹、囊泡、局部温热和出血。大多数注射部位反应持续1~2天。感染:在CAPS研究的A部分,利纳西普组患者报告感染的发生率(48%)高于安慰剂组(17%)。在B部分(随机撤药阶段)中,利纳西普组(18%)和安慰剂组(22%)感染的发生率相似。在各种患者人群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360例患者接受利纳西普治疗,179例患者接受安慰剂治疗,利纳西普组和安慰剂组的感染发生率分别为34%和27%(2.15/患者暴露年和1.81/患者暴露年)。严重感染:在CAPS临床试验中,4例患者报告了6起严重感染:胞内分枝杆菌感染、胃肠道出血和结肠炎、鼻窦炎和支气管炎、以及肺炎链球菌脑膜炎(参见【注意事项】)。在一项其他适应症的临床研究中,1例接受利纳西普治疗的患者发生鹰嘴滑囊胞内分枝杆菌感染。该患者长期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经关节内注射糖皮质激素至滑囊并随后局部暴露于疑似存在分枝杆菌的环境中后发生了感染。在给予适当的抗菌治疗后,患者痊愈。在另一项其他适应症的临床研究中,1例接受利纳西普治疗的患者发生了支气管炎/鼻窦炎,导致住院。在一项开放标签的CAPS研究中,1例患者死于肺炎链球菌脑膜炎。血液学参数变化:在一项其他适应症的临床研究中,1例患者在接受大剂量(静脉注射2000mg)本品后发生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ANC<1×109/L)。该患者未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相关的任何感染。血脂变化:接受利纳西普治疗的CAPS患者,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和甘油三酯的平均值均有所升高。CAPS患者在开放标签期经过6周治疗后,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甘油三酯的平均值相对于基线水平增幅为19mg/dL、2mg/dL、10mg/dL和57mg/dL。免疫原性:CAPS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后,经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检测拮抗利纳西普受体结构域的抗药抗体。在接受了至少6周利纳西普治疗的55例患者中,19例(35%)患者检测出至少一次治疗产生的抗药抗体阳性结果。在这19例患者中,7例在末次评估中(开放标签扩展阶段的第18周或第24周)检测出抗药抗体阳性结果,5例患者检测出至少一次中和抗体阳性结果。抗药抗体活性与临床有效性或安全性均无相关性。在利纳西普治疗RP的关键Ⅲ期研究中,基线时无患者检测到抗体阳性。在任何时间点,26/86例(30%)受试者检测为阳性,其中6例中和抗体(NAb)检测为阳性。末次评估时,10例受试者抗药抗体(ADA)仍为阳性,1例受试者NAb仍为阳性。抗体活性与临床有效性或安全性均无相关性。
【禁忌】本品禁用于对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严重感染:阻断IL-1的作用可能干扰机体对感染的免疫应答。使用另一种IL-1抑制药物进行治疗会增加严重感染的风险。在接受利纳西普治疗的患者中也曾报告过严重感染。临床研究表明,与安慰剂组相比,利纳西普组CAPS和RP患者的感染发生率更高。在CAPS研究的对照部分,1例接受利纳西普的患者报告了重度感染(支气管炎)。在一项CAPS的开放标签扩展研究中,1例患者发生细菌性脑膜炎后死亡。在临床研究中,利纳西普未与肿瘤坏死因子(TNF)抑制剂合并给药。IL-1受体阻断剂与TNF抑制剂联合应用时会增加严重感染的发生率,不建议利纳西普与TNF抑制剂合并使用,可能会增加严重感染的风险。通过阻断TNF影响免疫系统的药物会增加潜伏性结核病(TB)复发的风险。应用阻断IL-1的利纳西普等药物可能会增加结核病或其他非典型或机会性感染的风险。在开始使用利纳西普治疗前,请参考现行实践指南,评估和治疗可能的潜伏结核感染。活动性或慢性感染患者不应使用利纳西普治疗。如果患者发生严重感染,应停用利纳西普。恶性肿瘤风险:利纳西普治疗对恶性肿瘤发生的影响尚不清楚。免疫抑制剂(包括利纳西普)治疗可能增加恶性肿瘤的风险。超敏反应:在临床试验中发生过与利纳西普相关的超敏反应。如果发生超敏反应,需停用利纳西普并采取适当治疗。血脂变化:慢性炎症患者的胆固醇和血脂水平可能降低。在临床试验中,接受利纳西普治疗的患者发生非空腹血脂参数升高。考虑心血管疾病风险因素和参考现行指南,需监测患者的血脂,并在需要时考虑降脂治疗。免疫接种:暂无接受利纳西普治疗的患者通过活疫苗二次传播感染风险的数据,因此在利纳西普治疗期间应避免接种活疫苗。目前尚无接受利纳西普治疗的患者接种疫苗的有效性数据。由于利纳西普可能干扰对新抗原的正常免疫应答,因此疫苗可能对接受利纳西普治疗的患者无效。由于阻断IL-1受体可能会干扰机体对感染的免疫应答,因此建议在开始利纳西普治疗前,成人和儿童患者按照现行的免疫接种指南接受所有推荐的疫苗接种,包括肺炎球菌疫苗和灭活流感疫苗。
【药物相互作用】TNF-抑制剂和IL-1抑制剂:尚未对利纳西普进行特定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在另一患者群体中,同时应用另一种IL-1抑制剂和TNF抑制剂,会增加严重感染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的风险。利纳西普与TNF抑制剂合并用药也可能导致类似的毒性,因此不建议同时使用。尚未研究利纳西普与其他IL-1抑制剂同时应用的情况。基于与重组IL-1ra之间可能存在的药理学相互作用,不建议同时应用利纳西普和其他阻断IL-1或其受体的药物。细胞色素P450底物:在慢性炎症中,细胞因子(例如IL-1)水平的升高可抑制CYP450酶的生成。因此,对于如利纳西普这类可与IL-1结合的分子,预期机体内CYP450酶的生成可以正常化。这对于治疗指数较窄的CYP450底物药物来说具有临床相关性,其剂量需单独调整(如华法林)。对于正在接受这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开始利纳西普治疗时,应进行药物疗效或药物浓度的监测,个体用药剂量可能会按需进行调整。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利纳西普在孕妇中的使用非常有限,上市后和临床试验中报告的罕见妊娠结局,不足以评估与药物相关的重大出生缺陷、流产或母体或胎儿的不良结局风险。母亲和胎儿可能存在与CAPS疾病相关的风险,已发表的数据表明,母体IL-1β水平升高,会诱导CAPS的炎症发生,可能与胎儿早产有关。所有妊娠均有出生缺陷、流产或其他不良结局的背景风险。尚不清楚适应症人群中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估计背景风险。在美国一般人群中,经临床确认的妊娠中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估计背景风险分别为2~4%和15~20%。哺乳期:尚无关于利纳西普是否存在于人或动物乳汁中、对哺乳婴儿的影响或对乳汁生成影响方面的信息。应该综合考虑母乳喂养对婴儿发育和健康的益处、母亲对利纳西普的临床需求、以及利纳西普或母亲基础病症对哺乳婴儿任何潜在的不良影响。
【老年患者用药】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有78例年龄≥65岁的患者随机接受了利纳西普治疗,其中6例年龄≥75岁。在CAPS临床试验中,有10例年龄≥65岁的老年患者参加了该项试验,其疗效、安全性和耐受性总体上与年轻成人患者相似。在一项CAPS开放标签扩展研究中,1例71岁女性发生细菌性脑膜炎后死亡。在临床研究中年龄可能对稳态谷浓度没有显著影响。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利纳西普是一种白介素-1α(IL-1α)和白介素-1β(IL-1β)的细胞因子捕获剂。利纳西普作为一种可溶性诱骗受体,可与IL-1α和IL-1β结合,并阻止其与细胞表面受体相互作用,从而阻断IL-1信号传导。利纳西普也可结合白介素-1受体拮抗剂(IL-1ra)。CAPS是指通常由NLRP-3(含NLR家族Pyrin域蛋白3)基因突变引起的罕见遗传综合症,又称冷诱导的自身炎症综合征-1(CIAS1)。CAPS以常染色体显性模式遗传,男性和女性后代受影响程度相同。该疾病主要表现为发热、荨麻疹样皮疹、关节痛、肌痛、疲劳和结膜炎。大多数情况下,CAPS的炎症与NLRP-3基因突变有关,NLRP-3基因编码冷吡啉蛋白,冷吡啉是炎症小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冷吡啉可调节蛋白酶caspase-1并控制白介素(IL-1β)的激活。NLRP-3突变可导致炎症小体过度活跃,使激活的IL1β过度释放,从而引发炎症。白介素-1(IL-1)是介导多种炎症进程的病理生理关键细胞因子,并被认为是心包炎的致病因素之一。IL-1α和IL-1β与广泛表达于细胞表面的1型IL-1受体结合,触发炎症介质的级联反应。受损/发炎的心包细胞释放预先形成的IL-1α,并可能通过激活NLRP3炎性小体参与炎症的维持和增强,从而在级联放大系统中产生IL-1β,进一步增强炎症反应。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利纳西普尚未开展遗传毒性试验。生殖毒性:雄性和雌性小鼠每周3次皮下注射利纳西普的鼠源类似物剂量达200mg/kg,未见对生育力和生殖性能的影响。食蟹猴从妊娠第20天至第48天皮下注射利纳西普0、5、15或30mg/kg,每周2次,由于各剂量下均产生抗药抗体,导致药物暴露量降低并对研究产生影响,但暴露量仍呈明显的剂量相关性增加。剂量达人最大推荐剂量(MRHD)11倍(以mg/kg计,母体皮下给药剂量达30mg/kg)时,对胎仔存活或畸形发生无给药相关的影响。在剂量约为2倍MRHD或更高(以mg/kg计,母体皮下注射5mg/kg及以上剂量)时,可见胎仔腰肋(骨骼变异)发生率增加,略高于对照组动物和历史对照数据库中的发生率。在暴露于利纳西普6倍MRHD(以mg/kg计,母体皮下给药剂量为15mg/kg)剂量时,1只妊娠晚期食蟹猴的1只胎仔可见肋骨,胸椎体和椎弓多处融合和/或缺失。由于在器官发生期接受更高利纳西普暴露量(母体皮下给药剂量为30mg/kg,以mg/kg计约为MRHD的11倍)的食蟹猴胎仔中未见,因此单个胎仔中的这些结果与药物的相关性尚不明确。与对照组相比,所有剂量的利纳西普均可使母体血清雌二醇水平降低,最高达64%。雌性小鼠每周3次皮下注射利纳西普鼠源类似物20、100或200mg/kg,200mg/kg组的死胎数量略有增加。致癌性:利纳西普尚未开展致癌性研究。
【药物过量】尚无利纳西普用药过量的报告。在临床试验中,利纳西普最大周剂量320mg皮下注射给药,用于少数CAPS患者持续约18个月、用于其他适应症患者长达6个月,均未发现剂量限制性毒性。此外,在另一个患者人群中利纳西普以高达2000mg每月一次静脉给药,持续6个月,其耐受性良好,无剂量限制性毒性。尚未确定利纳西普可安全给药的最高剂量。如果用药过量,建议监测患者是否出现任何不良反应或效应的体征或症状,并立即采取适当的对症治疗措施。
【药代动力学】CAPS患者每周皮下给予160mg利纳西普的48周的研究显示,利纳西普血药浓度于给药第6周达到稳态,平均稳态谷浓度为24μg/mL。RP患者接受320mg负荷剂量和每周160mg皮下给药长达36周后,体内循环半衰期约为7天,平均稳态谷浓度为23μg/mL。尚无肝损害或肾损害患者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未进行特定研究来评价年龄、性别或体重对利纳西普暴露量的影响。根据从3期研究RHAPSODY获得的有限数据,男性和女性患者之间的稳态谷浓度相似。年龄(26-78岁)和体重(50-120kg)对利纳西普谷浓度无有意义的影响。
【贮藏】避光,2~8℃保存和运输。
【有效期】未开封:42个月。药品复溶后的有效期:复溶后,本品可以在室温下避光保存,应在复溶后3小时内使用。注射前,检查复溶溶液是否有变色或微粒,如有,则弃用。
【生产厂家】美国JUBILANT HOLLISTERSTIER LLC
【上市许可持有人】英国Kiniksa Pharmaceuticals (UK),Ltd.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J20240045
【生产地址】美国3525 North Regal Street, Spokane, WA 99207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药品本位码】869853730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