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正式全面推开

2009-09-2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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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人人享有人人受益

  近日,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重庆市深化医药体制正式全面推开。

  此前,重庆市已经确立的2009-2011年的医改目标为:到2011年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人民群众享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市主要健康指标达到西部前列。

  本次改革,突显了许多惠民利民的特点。首先,是“四个人人享有”的制度,即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人享有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药物。

  其次,本次改革更加关注了妇女、儿童、老人和农民这类的人群的利益,以农民为例,改革之后他们也将与城市居民公平享有人均15元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

  再次,本次改革将采取系列的举措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例如,重庆市将选择300多种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满足老百姓的基本医疗需求;重庆的基本医疗保险将更加广泛地覆盖到大学生、企业破产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比较特殊的人群。

  最后,在医疗体制本身的管理和发展上,本次改革也提出了很多有效的改进方法和计划实施“1335”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工程、拟成立药品交易所、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对基层卫生人员开展全面培训等等。目的都在于立足本次改革的良机,改进和提升自身的管理体制,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

  链接:重庆医改:32万破产国企退休人员纳入医保

  历时半年多,16个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十几次易稿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9~2011年)》(简称《重庆医改》)和《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简称《2009年重点任务》),9月25日出台。

  按照《2009年重点任务》,今年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一是将32.3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推进其他关破企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工作;将全市在校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全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4%;城乡居民医保覆盖全市所有区县,2009年以前启动区县、2009年新启动区县参保率分别达90%、70%;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2%。

  二是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每年80元,个人缴费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

  三是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员在乡镇、区、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45%、25%。

  四是城镇职工医保人员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起伏标准降低100元,城镇职工医保大额医保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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