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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文花保湿防晒乳SPF30PA+++抽检不合格

作者:国家药监局 2021-02-14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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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2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11号)中,一批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花都区芙莉思化妆品厂的樊文花保湿防晒乳SPF30PA+++抽检不合格。

序号:14
标示样品名称:樊文花保湿防晒乳SPF30PA+++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芙莉思化妆品厂
标示生产企业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工业区富源二路
经营单位名称:绵阳市涪城区樊文花化妆品专卖店
经营单位地址:四川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4号凯德广场B一楼22号
包装规格:40g
标示批号:80881402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10328
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广东
标示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60021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247
检验机构名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不合格项目:标签标识
检验结果:标签上注意事项未标注“含二苯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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