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自然清爽抗皱防晒霜发现假冒产品

作者:国家药监局 2020-09-2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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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12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58号),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名称的经销商为上海媄天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标示样品名称内在自然清爽抗皱防晒霜。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序号:1
标示样品名称:内在自然清爽抗皱防晒霜
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名称:经销商:上海媄天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泰虹路268弄2号5层603室
经营单位名称:沈阳市沈河区尚珂美化妆品经销店
经营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111号
标示批号:CJC081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样品进口地区:韩国
标示批准文号/备案号:国妆特进字J20171410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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