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医疗机构都不准网上卖药

2009-08-07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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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监局: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网上售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6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重申任何医疗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网上售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截至2009年7月31日,经批准可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只有12家,消费者在网上购买药品要选择合法正规的网站。

  目前可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的合法网站包括:湖南老百姓医药连锁(www.eelbx.com);重庆同生药房(www.51yao.com.cn);惠好连锁网(www.511yd.com);导药网(www.daoyao.com);云南白药集团(www.yunnanbaiyao.com。cn);百洋健康药房(www.baiyjk.com);上海药房网(www.818shyf.com);药房网(www.yaofang.cn);金象大药房网上商城(www.jxdyf.com.cn);盛生药房(www.4ujk.com);药品零售网(www.yplsw.com)和盘龙云海电子商务网(www.plyh.com.cn或www.plyh.com)。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重申,2005年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中特别强调,任何医疗单位开办的网站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应在其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信息,在互联网上,只能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

  新闻链接:药监局将严查网上售药服务

    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周婷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9日指出,整治互联网违法发布虚假信息销售药品行为已被纳入2008年重点工作之一,将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开展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出,当前,一些互联网站违法提供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问题日益突出,有的公然在网上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的企业未经审批擅自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网站,应立即按规定处理。

    “针对目前部分综合性门户网站为‘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邮寄假劣药品网站’提供链接的现象,要重点加大对辖区内影响范围大、公众浏览频率高的综合性门户网站的监督力度。”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把这项工作同打击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行为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以网上发布的信息为线索,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窝点,使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得到有效的治理。

    据了解,今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关闭或曝光了45家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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