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幸福医院违法广告案

作者:市场监管总局 2020-07-1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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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第四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中,涉及到江苏淮安幸福医院发布违法广告。

市场监管总局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切实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现将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江苏淮安幸福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未经审查即通过户外墙体、道路电线杆等多种载体发布医疗广告,广告中存在虚假内容,多处内容低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且使用专家、医生形象并进行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七)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2019年5月,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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