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和美妇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作者:市场监管总局 2020-07-13 13:57
虚假信息举报: 联系客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第四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中,涉及到吉林长春和美妇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

市场监管总局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切实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现将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二、吉林长春和美妇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医院门口发布含有“100%服务、100%价格放心、100%技术放心、100%手术放心;在和美不管做任何手术,一定是由‘万例手术无事故’专家亲自手术,保障手术安全”等内容的户外广告;在医院内部公共区域发布含有“卫生部原副部长殷大奎致词长春和美妇科医院;世界卫生组织临床推荐技术宫腔镜无痛探查术;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落款颁发的吉林省妇科肿瘤专科联盟”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实施混淆行为并进行虚假宣传,且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等规定,2019年4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以及实施混淆行为,处罚款30万元,并责令其在处罚决定送达的1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登录 | 注册
当前汉字数: 0
我要咨询
我要提问
药学专业问题解析
去 提 问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244号  粤ICP备10223721号-1  资质文件  Copyright © 东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备案:粤网药信备字(2025)第0102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266号
药品交易平台备案:(粤)网药平台备字(2023)0003-001号  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备案:(粤)网械平台备字(2019)第000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90010  兔灵医药大健康私域直播平台诚招一级代理:查看招商文档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