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长青特普治疗仪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5-04-0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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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发布33个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警示,生命长青特普治疗仪上黑榜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昆明市2015年第1号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警示,对生命长青特普治疗仪等33个违法药品及非药品广告进行公示,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序号:23
  广告标注名称:生命长青特普治疗仪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
  刊登媒介名称:昆明幸福广播(FM105),昆明新闻综合广播(FM100.8)
  违法原因:宣传治疗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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