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2008-11-22 10:26
虚假信息举报: 联系客服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154号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2008年11月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葛红林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城镇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企业)及其职工;

  (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四)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地区人员、离休干部和已在省本级和本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遵循以下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第四条  (主管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市)县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市和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第五条  (统筹模式)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管理办法。

  第六条  (缴费标准)

  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按月共同缴纳,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工按月共同缴纳,从业年龄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人按月缴纳:

  (一)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7.5%;

  (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雇主和全部雇工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7.5%;

登录 | 注册
当前汉字数: 0
我要咨询
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3月1日
内容简介:为深入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促进两地人员合理流动和医疗保障便捷共享,经研究,《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渝医保发〔2023〕41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3月1日。国家、省(直辖市)级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6-06-11 11:00 文章
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获批为锝标记及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检验机构
内容简介: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承担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委派的锝标记及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检验工作,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企业生产许可及医疗机构备案。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5-01-16 12:11 文章
成都市医保局调整糖类抗原测定等10项检查检验项目价格
内容简介: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除省管医疗机构外的公立医疗机构(简称市管公立医疗机构)自2024年12月30日起统一调整糖类抗原测定等10项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5-01-08 12:00 文章
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员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内容简介:按照《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员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医保函〔2023〕19 号)有关要求,2023年在部分区(市)县和市级医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医保员体系建设”试点,为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医保员体系建设工作,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4-04-24 11:52 文章
成都药店禁售日用品 多元化如何发展
内容简介:暂无简介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11-08-19 09:00 文章
关键词:
我要提问
药学专业问题解析
去 提 问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244号  粤ICP备10223721号-1  资质文件  Copyright © 东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备案:粤网药信备字(2025)第0102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266号
药品交易平台备案:(粤)网药平台备字(2023)0003-001号  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备案:(粤)网械平台备字(2019)第000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90010  兔灵医药大健康私域直播平台诚招一级代理:查看招商文档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