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垄断不除 “药改”难推“医改”

2013-07-0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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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靠“药改”改不掉以药养医

  药改迷途

  公立医院垄断未除,医疗服务供给尚未市场化的现实下,仅靠改变药品交易规则无法破除“以药养医”体制

  2013年6月24日下午,广州东方宾馆将近30位广东省医疗机构的药剂科主任聚集在这家酒店八层的一间会议室。虽名为“广东医院药学专家座谈会”,实际上会议的主角只有一个——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主任杨哲,他讲话的主要内容是对“广东药品招标新模式”进行介绍。

  虽然杨哲在会议中反复强调“时机敏感”、“还不能敞开说”。但台下的药剂科主任们显然希望能从其口中挖出更多信息。

  “入市价怎么确定”、“挂牌价有何要求”、“成交价是否公开”,他们连连发问,态度急切。

  5月17日,广东省公布的《药品交易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拟采用“双信封”制度实现基本药物招标。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规则确定“商务标(价格标)”占90%,“经济技术指标(质量标)”仅占10%。一时间,对新规则“重价格、轻质量”等解读,引发医药行业震动。

  医药界人士担心,广东的基本药物招标新规则会使得招标变成惨烈的“价格战”。

  医药厂商首先表示立即强烈反对。5月28日,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五家医药行业协会,向国家发改委等中央多部门和广东省政府递交建议,呼吁对广东省新规进行“根本性修改”,称新规一旦实施,有可能导致“‘毒胶囊’事件重演”,“不利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6月8日,又有20多名企业代表在一场针对《征求意见稿》的讨论会上,质疑广东对药品的招标标准是“最低价中标”,呼吁对新规进行修改。

  6月19日,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一位人士透露,该厅正在对部分操作性条款做改动,但总体指导思想不会变。6月24日,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主任杨哲进一步表示,技术标和价格标的比重不会改变。

  在争议声中,广东药品招标新规将于7月初开始实施。

  广东新规争议

  广东药品招标新规和此前招标制度最大的不同是,交易不再经由省级采购部门运作,而是直接在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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