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以药补医”仍难解决“看病贵”难题

2012-02-2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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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除“以药补医”不能解决“看病贵”

    我们再来做一道算术题,如果一个患者在医院治疗一次花了100元,其中药品费用40元,按药品加成率15%计算的话,医院从药品收入中获利不到6元。而为了这不到6元收入,医院需要为药品从购入、养护、调剂、质量管理全过程投入人力、物力成本,“以药补医”实际很有限。

    反过来看,废除“以药补医”后,这个患者此次诊疗可能少花了约6元钱,相对于花掉的94元钱来说,他能感觉到看病不贵了吗?而国家还要为年3000余亿元的药品销售额拿出400亿~500亿元补贴医疗机构。非但不能解决“看病贵”,还无形中增加了政府财政压力。

    笔者担心,在目前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力的境况下,强行地按下“以药补医”的葫芦后,一定会浮起“以医补医”、“以技补医”的瓢。唯恐高成本就医、过度医疗之风更昌盛。

    药品销售利益实现最大化

    提出废除“以药补医”的初衷是什么?非常冠冕堂皇的说法是:为了打破“以药补医”的格局,切断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的利益链条,从而降低患者医疗费用。

    真的如此吗?非也!

    废除“以药补医”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药品“零利润”、“医药分开”等,从而更有利于医药行业趁废除“以药补医”之机,获得药品销售利益最大化。

    现存在于医药行业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对于药品价格虚高和药品销售回扣,几乎没有一家企业主动站出来进行抵制,而是集体上书国家有关部门,反对继续降低药品价格。他们一方面激烈地反对“以药补医”,一方面又不去坚决地抵制“以药补医”,这种看似矛盾的做法,到底是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在虚高药品价格方面,他们不是受害者,而是受益者。

    他们起劲地声讨“以药补医”,是为了实现“医药分开”,从医疗机构口中“夺食”,获取更大的药品销售利润。通过商业手段,诱使医师开大处方、高价药,提高药品销售业绩更容易。现在一些大医院周围药店林立的现象,就是基于此。

    这样带来的结果便是:药品销售利益与医疗机构剥离了,与个人的联系更紧了。“看病贵”依然存在,而医疗机构留下的资金缺口,则由政府去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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