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 【商品名/商标】
诺捷康
- 【规格】0.1g*6片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性状】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扩张合并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软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6.其它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乳腺炎、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2片(0.1g~0.2g),一日2次。病情较重者可增至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不良反应】本品为盐酸左氧佛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佛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佛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1.严重的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2.临床试验经验3.上市后检监测(详见说明书)
- 【禁忌】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本品为盐酸左氧佛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佛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佛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1.肌腱炎和肌腱断裂2.重症肌无力恶化3.超敏反应4.其他严重有时致命的不良反应:发烧、皮疹或严重的皮肤反应(例如中毒性表皮灰色松解症、多形性红斑);血管炎;关节痛;肌痛;血清病;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肝炎;黄疸;急性坏死或肝衰竭;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病。在首次出现皮疹或其他超敏反应症状时应立即听孩子用药并采取相应的支持措施。5.肝毒性6.中枢神经系统影响7.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8.外周神经病变9.QT间期延长10.儿科患者中的肌肉骨骼疾病和动物中的关节病效应11.血糖紊乱12.光敏感性/光毒性13.耐药菌的产生(详见说明书)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酸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2.喹诺酮类抗菌药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导致茶碱血药浓度增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本品对茶碱的代谢影响很小,但合用时也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3.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4.与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6.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包括高血糖及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6.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
- 【老年患者用药】本品主要以原形由尿液排出,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需酌情减量应用。高龄患者推荐剂量为一次一片,每12小时一次。
- 【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药理毒理】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体外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也有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 【药物过量】诺酮类药物过量时,可出现以下症状:恶心、呕吐、胃痛、胃灼热、腹泻、口渴、口腔炎、蹒跚、头晕、头痛、全身倦怠、麻木感、发冷、发热、锥体外系症状、兴奋、幻觉、抽搐、谵妄、小脑共济失调、颅内压升高(头痛、呕吐、淤血性乳头症状)、代谢性酸中毒、血糖增高、GOT/GPT/ALP增高、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加、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血尿、软骨/关节障碍、白内障、视力障碍、色觉异常及复视。急救措施及解毒 药:1.洗胃;2.吸附药:活性碳(40~60g加水200ml口服);3.泻药:硫酸镁(30g加水200ml),或其他缓泻药;4.输液(加保肝药物):代谢性酸中毒给予碳酸氢钠注射液,尿碱化给予碳酸氢钠注射液,以增加本品由肾脏的排泄;5.强制利尿:给予呋喃苯氨酸注射液;6.对症疗法:抽搐时应反复投以安定静脉注射液。
-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408
- 【条形码】6933132800177
- 【药品本位码】86903706000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