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副院长受贿187万

2011-08-20 09:40:47    来源:  作者:

  “挤水分”谋得180余万回扣

  检察官介绍,金某到案后,起初并不认为其犯罪,“只是违反了学校的财务纪律”。他还认为,让药商将回扣付给医院而不是给医生个人,是为了保护医生。

  经查,2003年9月至2004年4月,金某协助院长管理药品采购;2004年4月至2009年4月,金某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副院长,分管医药采购等工作。在2003年与一家药商谈回扣过程中,金某直言药价“水分很大”,要求药商提高回扣的价码,比如,一支标价20多元的克林霉素,药商给出的回扣是3元,而金某要求10元。

  据了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该院明文规定,不得账外收取医药回扣及私设“小金库”。而金某将部分药品回扣上交学校后,曾多次要求校领导给政策,为职工谋福利,均未获同意。

  据介绍,金某除上交学校120万余元,用于医院开支38万余元,剩余近30万元要求员工以金某名义存入银行,且存折和密码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供其需要时支配。

  医院被判单位受贿

  蔡甸区法院审理认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作为国有事业单位,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为药商销售药品获得利益,账外暗中收受药商回扣187万余元,情节严重。其主要负责人及部分职工对收回扣均知晓、认可,且赃款以该院名义支配,体现了医院的集体意志。

  去年4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金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实际追缴被告单位违法所得122万余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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