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安全质量新规 新开药店200米限制

2011-08-05 09:16:23    来源:  作者:

  “医院拥有最大的消费群体,所以有能力的药店都在附近设点。”据悉,为了吸引消费者,各家药店都打着“平价、优惠”的招牌,并展开激烈的价格战术。其中连锁药店,多采用会员制,每月选出4—6天为会员日,会员日期间顾客不仅可以享受到全场药价打八折或者七折的优惠,甚至还能买到低于进货价格的特价药。而在普通日期,商家则主推优惠活动,这边高举“买三赠一”,那边则力推“满××元送洗洁精”。

  “既然打价格战,就意味着肯定有不正当竞争。”从事药品销售多年的齐先生告诉记者,为了在价格战中占据优势,目前药店推出的部分药品零售价是按进货价制定的,有的甚至比进货价还便宜一两元。但这些价格便宜的药品大多是品牌厂家生产的人们常用的产品,是商家为吸引顾客,打开市场的招牌。而一旦顾客被吸引过来,商家则会极力推荐消费者购买同名称同成分但却是小品牌的药。

  “这部分药品的利润比较大。但安全隐患也比较明显。”齐先生透漏,部分药店售货员极力推荐的药品,有的是未经检验或不达标的低质药,销售价格是进货价格的好几倍。虽然从原则上,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由于所含成分分量不足,药效甚微,如果是急病患者服用,可能会导致最佳治疗时间延误,加剧病情。

  新开药店将受“200米限制”

  针对当前药品零食企业过多、过滥,恶性竞争严重等问题,近日,省政府为防止恶性竞争,影响药品质量保障“对症下药”,出台了《河北省药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其中规定,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已有药品零售企业,不再批准新建或迁建药品零售企业。但新开办营业场所使用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营业场所为楼房的,底层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受此规定限制。

  同时,还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驻店药剂员等药学技术人员。未按规定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按照违反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理。

  “规定中对新药店的限制,实际上是为提高药店审批的门槛。”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药品供货商告诉记者,虽然国家对药店审批程序相当严格,但在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药店为了提高利润都在想尽办法钻政策空子,这是导致恶性竞争的直接原因。

  “目前省内市场的药店已经饱和,新药店的出现只会加大投资浪费。从地域上限制新药店的介入,是防止药店竞争继续恶化的必要措施。”这位人士表示。

  药品零售市场面临行业洗牌

  记者采访中获悉,目前药品零售市场,也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行业洗牌,规模小、效益差的小型药店正被逐渐挤出市场。而此次新规中,也明确标明,营业场所使用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将不受“200米限制”,这都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向做大做强发展。

  “其实许多小药店都已经被收购,只是名称没变而已。”据某药店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药品零售市场的竞争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每年都有一大部分药店挤进市场,但同时也会有一部分被淘汰出局。而小型药店由于资金量不足,身单力薄,无论是打价格战还是药品战,都无法与大型药店相抗衡,因此在竞争中,只好走上被收购的道路。但是,这些被收购的药店虽然换了“主人”,名称和店铺位置却没有改变,他们在“新主人”的统一管理下,与邻近其他药店展开新一轮竞争。

  “所以,医院周围这么多家药店中,只有连锁药店营业状况不错,剩下的普通小药店都难以为继,最终必会淘汰出局。”这位销售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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