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8家医疗机构整改 追回违规金额逾百万

2011-08-03 08:42:50    来源:  作者:

  新疆医疗机构进行整改 追回违规金额122万元

  新疆28家医疗机构暂停医疗保险网络进行整改,追回违规金额122万元,行政处罚52.41万元。8月1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10年全区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在发现的问题中,定点医疗机构占到近一半。此外,定点药店、社保经办机构也存在一些问题。

  定点医疗出现的问题大致可以归结为:用药和药价方面的问题。如,某定点医院72个药品零售价加价率超过15%,通过对病例进行抽查发现脉络宁、头胞匹胺、灯盏辛、参脉等药用量较大,但库量却没这么多;乌市某民营二级医疗机构,存在治疗重复收费、多次重复穿刺、药品重复收费、病历前后不相符等现象。

  医务工作人员违规:如医院留押慢病本,病历填写前后不一致,某一病人,前一天以盆腔炎收住院,第二天又变为中期妊娠收住入院。

  医院故意套保:乌市某医院属于非营利性二级医院,存在离休人员住院时间较长、频率较为频繁,5名离休人员出院开保健品等问题,还存住院结算给给离休人员返5%、慢病患者3%现金的情况。

  参保人员骗保:某参保人员与医院串通转借个人医保卡,他人冒名住院。

  据分析,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现象突出的原因是医疗机构将诊疗费和科室、医务人员的收入直接挂钩,致使其在患者就诊时扩大治疗范围、重复检查、开药、超疗程用药等问题出现,这不仅加重了患者就医负担,也易引发医、患、保之间的矛盾,增大医保基金压力。

  据悉,此次检查全区共成立检查组30个,检查439家和1021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让,稽核住院参保6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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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厅长买买提·牙森说,2011年新疆要突出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两项重点任务。

  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零差率售药

  2011年底,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调整和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基层使用部分)、实行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推动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和医疗保障支付政策,落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的政策,推进同种药品等额报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新疆已组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印发了一系列配套文件,药品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经费得到落实。全区11个地(州、市)60个县(市、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实施范围扩大到了60%。

  公立医院试点逐步取消以药养医

  今年将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推动2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开展综合改革,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等难点方面进行探索。探索通过增加财政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设药事服务费等方式逐步取消以药养医机制。

  扩大临床路径病种和实施范围。推进实施按病种付费、总额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通过提高待遇、多点执业、改善执业环境等多种措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据了解,去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乌鲁木齐市和克拉玛依市在统筹规划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进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在14所医院的22个专业、100余个病种中展开,配合农牧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保障试点,出台了4种先天性心脏病的12个临床路径,单病种费用均低于卫生部公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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