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国内外如何处理心脏病患者医院排队时猝死

2011-02-24 17:57:08    来源:  作者: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相同医疗纠纷,国内外处理有何不同?

  案例: 2010年11月,国内的各大媒体都纷纷转载了“患者医院排队6小时等候检查时猝死”的新闻。2010年11月5日,因为胸痛、胸闷,孟某在妻子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医生开了验血、彩超等几张检查单,因为等待检查的人数多,排队近6小时后,孟某猝死。

  2010年11月9日,加拿大也报道了一则“老年患者急诊室等待6小时后死亡”的消息。这两起医疗纠纷有惊人相似之处:同样是等候,同样是6小时,同样的结局(患者死亡)。那么国内与国外不同体制下处理方式有何不同呢?

  新闻标题

  国内:心脏病患者排队等查病猝死医院 羸弱生命禁不起等待

  加拿大:老年患者急诊室等待6小时后死亡

  家属反应

  国内:1.对于孟某的猝死,其家属认为医院处置欠妥,甚至认为医院有不作为的嫌疑。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患者等待检查的6个小时内如果及时用药,应有足够的时间抢救一名心脏病患者,患者根本不会“被一项项检查拖死”;2.患者家属多次向医院讨要说法。

  加拿大:1.患者家属表示对医院非常不满。 患者的女儿Fernande Blais认为最令她难以接受的是,一些医院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她的母亲能早一点接受治疗,兴许现在还活着;2. Fernande Blais说她们正在考虑采取法律措施。

  院方回应

  国内:对于孟某的猝死,院方认为既没有治疗也没有用药,尚未进入真正的治疗程序,医院没有任何责任。因患者家属多次讨要说法,院方最终作出让步,拿出3.5万元,作为对患者家属的人道主义补偿。

  加拿大:医院发言人Lucie Dufresne发表声明说,院方已经启动了内部调查,“负责监督检查的人员要做的是帮助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而这项报告需要花费45天的时间,我们不得不等待官方的调查结果。”Lucie Dufresne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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