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果蔬减肥沙拉,说是保健食品,卫食健字(2006)第05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的,这是真的?
是果蔬减肥沙拉,说是保健食品,卫食健字(2006)第05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的,这是真的?
经查验,国家食药监局没有批准名称为"果蔬减肥沙拉"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由国家食药监局批准,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以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也已经移交给了国家食药监局."卫食健字(2006)第0541号"的批准文号经查是伪造的,国家食药监局,和卫生部都没有此批准文号,请消费者注意防骗.
从2003年6月12日起,卫生部停止受理新的保健食品申报,移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审批和监管。2003年7月8日,卫生部公布了最后一批由其批准的保健食品名单。200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开始受理保健食品申报,并于同年12月12日公布了第一批由其批准的保健食品名单,标识方式为“国食健字G+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及“国食健字J+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的批准文号正式亮相。“国”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第一个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和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分别为“国食健字G20030001”和“国食健字J20030001”。至此,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也固定在了“国食健字”的格式上。
由于卫生部原来未对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做有效期的规定,因此,由卫生部从1996年以来批准的所有保健食品,在市场上仍然为合法产品,这给保健食品市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明文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终于结束了长达9年的“批准文号终身制”的局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已经着手组织对全国的保健食品进行再注册,并统一更换为“国食健字”的工作。相信随着这一工作的开展,将有助于保健食品市场的有序化,广大消费者也不必再为多样化的标识方式感到困惑,监管人员也会少犯误判真伪的错误,使我们的监管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