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太和中医研究院院长诈骗获刑

2011-01-04 16:47:59    来源:  作者:

  改名字、雇“医托” 、骗钱财

  “尹教授”是一名治疗皮肤病的医生,一直在内蒙古的一家小医院看病。但此时的他面对患者,肾病、癫痫、肌肉萎缩、小儿尿床、卵巢囊肿、肺病等各种常见疾病一概包治,每天收入350元。

  “北京金太和中医研究院”院长解文进,是北京胡同里长大的地道北京人,高中文化,从未接受过医学方面的专业教育。

  2008年前,其经营着民营医院、“北京金太和中医研究院”的前身,“北京大观园畅海中医门诊部”。

  最初,解文进将医院的第八门诊室承包给来自湖南衡阳的陈华。陈某承包后,找来曾判过刑的湖南好友张某,负责安排“医托”到北京各大医院招揽病人。

  2008年2月,张某、黄某等三人承包了“大观园畅海中医门诊部”的第八诊室。

  由于北京卫生监管部门近年收到患者投诉“大观园畅海中医门诊部”雇“医托”欺骗外地病人的案件129起,张某等人承包第八门诊室后,便和院长解文进商量,一是更改医院名称,二是将张某等人的老乡、朋友招进医院作“医托”。张某的两项建议得到解文进同意,用他自己的话说,“医院有个研究院的名号,更能增加患者对‘医托’的信任”。2008年10月,解文进未经任何机构审批,便把“北京金太和中医研究院”的招牌挂在了医院门前。

  此后,解文进找到了在内蒙古一家小医院治疗皮肤病的执业医师尹某,以每天350元的收入作为条件,请其在第八诊室坐堂看病。

  2009年3月18日,一位到北京看病的外地妇女,在北京佑安医院门口经不住两名“医托”的游说,跟着他们来到了“北京金太和中医研究院”。“尹教授”看了病人的体检报告和病历后,为患者开了一张密密麻麻的处方,并保证说,“连续吃3个月,肯定能好。”随后,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助理”张某带着病人到药房购买了2000多元的中药。此后,该病人在张某的忽悠下又先后5次在“北京金太和中医研究院”复诊拿药,总共花了15000多元,直到张某被抓捕归案。

  尹某是一名皮肤科医生,一直在内蒙古的一家小医院治疗皮肤病。但此时的他面对患者,肾病、癫痫、肌肉萎缩、小儿尿床、卵巢囊肿、肺病等各种常规疾病一概包治。

  据几名受害人事后回忆,“北京金太和中医研究院”的“医托”利用患者“有病乱投医”的心理诓骗病人。张某雇来的“医托”在京城各大医院门口与外地患者搭讪,有板有眼地告诉病人,自己或是亲属在“北京金太和中医研究院”“尹教授”那里如何治病,有的“医托”甚至假装到“北京金太和中医研究院”复诊,把患者“顺路”带到医院。

  骗人的游戏规则

  为了规避风险,解文进规定四不看:5岁以下儿童不看、危重病人不看、未确诊的病人不看、北京本地人不看。

  为了赚钱,医院在药房背后注明4、5、6、7,含义是在正常药价的基础上分别增加60元到90元收费。

  根据解文进与张某的约定,第八诊室的收入(即购药费)按比例分成,18%的购药费由解文进本人直接提取,作为医院的管理费。剩余的82%,除了发给“医托”的部分酬劳外,主要收入由解文进和张某等三名承包人按股提取。

  医生“尹教授”每日在医院领取350元的坐诊费。

  由于“北京金太和中医研究院”多次被患者投诉到监管部门,解文进为规避风险和法律责任,反复向张某交待,四类病人不看:5岁以下儿童不看、危重病人不看、未确诊的病人不看、北京本地人不看。

  除了“四不看”原则外,医院还有着一套严密的运营程序。通常情况下,病人在“医托”的介绍下来到医院门诊部挂上号后,均被直接带进“尹教授”的诊室。“尹教授”简单地望、闻、问、切之后,给病人开出药方,但这张药方不得交给患者,而是由张某假扮“医生助理”与病人进行攀谈,了解患者身上带的钱数和家庭经济情况。张某询问清楚后,在处方背面标上“4、5、6、7”四种数字代码,这些数字的含义是在正常药价的基础上分别增加60元到90元的收费。

  为了增加医院收入,解文进还把一味叫做“仙虫粉”的中药交给药房,并叮嘱“尹教授”在给病人开方时加上这味药,大幅度提价。解文进在接受警方讯问时交待,所谓的“仙虫粉”是自己买来冬虫夏草后,磨成粉末给病人加进去的。然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显示,解文进的“仙虫草”成分无法进行检验,并不含虫草成分。

  “出来后还要干这行”

  “我的这些经营方法并非什么发明,而是当前民营医院的潜规则。出来后,我还要干这行。”这是解文进被法警带出法庭时,留给在场法官、记者以及许多被害人的一句话。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在解文进和张某等诈骗直接参与人归案后,警方在北京丰台区一家小旅馆里,抓捕了数名长期为解文进和张某拉客的湖南衡阳籍“医托”。

  2010年9月27日,解文进、张某等人涉嫌诈骗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7名涉嫌诈骗的“北京金太和中医研究院”院长解文进、承包人张某、“医托”等被告人接受审判。

  法庭上,共有17位被害人作证,“北京金太和中医研究院”是如何诈骗患者钱财的。解文进面对检察机关的公诉,当庭辩称自己“只是将研究院的第八诊室租给张某经营,但并未参与且并不知道张某等人实施的诈骗行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解文进的辩护律师认为,将医院诊室对外承包虽违反法律规定,但属民营医院普遍存在的现象,对于承包人的违法行为,被告人解文进作为民营医院的负责人应承担行政管理责任,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查明,解文进作为医疗机构负责人,在明知他人利用医疗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诈骗活动的前提下,仍将诊室交由上述人员承包经营,并为承包人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场所、工具和人员,且还从违法所得中牟取个人利益,应对查明的全部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辩护人提出的所谓“承包诊室属民营医院普遍现象”并不能成为针对其伙同他人实施诈骗行为的合法抗辩理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解文进有期徒刑3年,其他同案的张某、黄某等6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我的这些经营方法并非什么发明,而是当前民营医院的潜规则。出来后,我还要干这行。”这是解文进被法警带出法庭时,留给在场法官、记者以及许多被害人的一句话。

  解文进的话听起来有些张狂,但并非胡言乱语,就在解文进等7人诈骗一案审结的第二天,北京圣丰医院中医科承包人邓联细等8人诈骗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北京市各法院审理了十几起医疗诈骗案,案情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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