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扶正养生丸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5年第95号),非处方药类别:甲类。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扶正养生丸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6年6月27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5年9月28日
扶正养生丸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本品含附子(制),不宜长期或超量服用。
通用名称:扶正养生丸
[功能主治]温阳散寒,益气健脾。适用于心脾两虚、阳气不足所致的失眠,伴有心悸、健忘、神疲体虚、头晕眼花、食欲减退,大便溏稀,面色少华,舌质淡,舌体胖,苔薄白,脉沉弱等症。
[规格]每丸重9.5克(相当于饮片4.68克)
[用法用量]饭后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次。
[不良反应]监测及临床试验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口干、口苦、胃肠胀气、头晕、血压升高等。
[禁忌]
1.肝阳上亢所致高血压者禁用。
2.感冒发热者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不适用于痰浊蒙蔽心窍或火热扰心所致的失眠,主要表现为:多梦、心悸心烦、口舌生疮、口苦口干、口黏痰多、舌红苔黄(白)腻等。
3.阴虚内热者慎用,主要表现为:入睡困难、手足心热、口干、耳鸣、腰酸等。
4.本品含附子(制),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长期或超量服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如确需服用,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非肝阳上亢所致高血压者、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长期、顽固性失眠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心悸症状明显者,应当去医院就诊。
10.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11.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