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药品通过简单改剂型实现变相涨价

2010-11-18 21:36:07    来源:  作者:

  今年2月,在武汉召开的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吴浈已明确表示,改剂型药物一定要体现新剂型的优越性,要有明显的临床使用优越性。如果没有临床优越性,单纯为改剂型而改剂型,将不会获得批准。

  来自国家药监局2010年上半年化学药品的评审情况显示,仿制药和改剂型药品的送审通过率正在降低。今年1~6月,不被批准临床和生产的仿制药申请达到196个,改剂型药品仅有4个获准进入临床试验,被拒18个;批准生产21个,被拒41个。

  记者观察

  国内药企“隐性成本”谁来承担

  因被指唯低价是从,新一轮药品降价令延期公布,多少让国内医药企业松了一口气。

  自今年7月份开始,国内制药企业就已经在为因“天价芦笋片事件”引发的发改委药品出厂价专项调查而大吐苦水。一些药企认为国内部分普药品种的价格实际上已经“虚低”,再降价,最终的局面只能是再现“降价死”。
 
  事实上,由于在“以药养医”体制下,国内制药企业制剂上承担了制药工业本身之外整个医疗产业的隐性制度成本,简单地严控出厂价,将导致药企尤其是守法开票的国有制药企业面临经营困境。

  在华南某大型国有医药集团一场专门应对出厂价专项调查的座谈会上,该集团旗下众多企业老总均向笔者表示,药品生产企业实际上既把市场开拓所需的成本以“让利”的方式过渡给了代理商,同时也把市场风险转嫁给了代理商。因此在药品出厂价成本调查时,不能简单地以“开票价”来计算,应该将代理商代为开展的市场开拓费用等成本计算在内。不然,企业就没法正常经营。

  事实上,药品价格变相上涨并非全部品种,相关部门在制定改革政策时,必须有针对性地改。

  另外,发改委和药监局相互推诿的做法也该喊停了。发改委通常以“马甲”药是药监局批的,自己只是定价政策的执行者而大肆叫屈;药监局又通常会以高价药都是发改委定的,为自己喊冤。

  此番国家发改委有针对性地严控药品流通价差率,并拟通过新的剂型比价、规格比价规则封堵药品通过简单改剂型变相涨价的定价漏洞,而药监局提高仿制药和改剂型审批门槛,无疑为接下来治理真正虚高的药价开了一个好头,但愿部委合力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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