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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贪图高额跑腿费,竟成毒品“帮凶”!

2025-07-31 13:48:5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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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高某,原本是穿梭在城市大街小巷,给大家送美食的“骑士”。可谁能想到,就因为一次经受不住高额跑腿费的诱惑,他的人生彻底偏离了正轨,最终被判刑入狱。 高某和林某是老熟人,平时高某除了正常送外卖,偶尔也会帮林某收送些化妆品之类的物品。有一天,林某找到高某,让他帮忙送个“特殊”物品,还承诺给高于正常数倍的跑腿费。高某一问才知道,这“特殊”物品竟是加了“料”的“电子烟”。在高额佣金的诱惑下,高某接下了这单。 原来,林某是在聚会上接触到这种加了“料”的“电子烟”,发现这东西价格昂贵,便动起了歪脑筋,想倒卖赚差价。短短3个月,林某购进55个“烟弹”,自己抽吸不说,还以高价卖给他人,还把高某拉进来当跑腿。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高某不仅配送,还几次直接帮林某收钱。可他不知道,自己每跑一次腿,就离犯罪更近一步。经警方检验,林某贩卖的电子烟弹含有乙基氟胺酮成分。乙基氟胺酮俗称“飞鸟”,是一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它与氟胺酮结构相似,能产生麻醉和致幻效果。自2024年7月1日起,乙基氟胺酮已被正式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非法生产、销售、持有它,就是涉毒犯罪。 最终,林某累计贩卖了12个“烟弹”,高某帮忙跑腿9次。近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提醒大家,不法分子宣称的“上头”电子烟,往往含有国家禁止、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是新型毒品!外卖员们,要是遇到高额跑腿费,一定要擦亮眼睛,辨别所送物品是否可疑,千万别成了不法分子的“帮凶”! 感谢大家的观看。如果你对这个话题有任何看法,欢迎讨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