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广告还在同期的“人物故事2”和“人物故事3”中,分别以“疗效连医生都惊奇”和“有效果!花钱值!实话实说!”为题,以其他两位未具名患者的身份,宣传该药的“神奇”疗效。
快速治疗乙肝病不可能
该广告除了以患者名义宣传疗效外,还有表示药效有效率的内容。广告称,“据中国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等全国8大医院临床观察,珍珠草乙肝舒康胶囊有效率达95.8%,与其他药物相比,在改善症状、消除病毒、软肝生肝三方面均独占鳌头……”
本报记者按图索骥,在互联网上搜索中国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搜索结果显示,没有这个机构。记者拨通北京网通查号台电话,向其查询中国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的联系电话,查号台的答复是:“抱歉,这家医院在我们这里没登记。”
记者调查了解到,该药是由陕西华阳林麦迪森制药公司生产的,消费者在药店购买该药品时,只能看到厂家提供的一本宣传册,若想看到药品说明书,只能在购买后打开药品包装才行。所以,许多消费者都把企业提供的宣传册里的广告内容当作产品说明书。
得了乙肝后,能否在某种药物的治疗下,在3个月后出现大、小三阳病毒数量明显下降或是彻底恢复肝功等疗效?兰州华夏医院肝病科李主任从事肝病治疗已有
30多年,她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回答说:“我从事肝病治疗这么多年了,这种情况是绝不可能的。根据我的经验,能够彻底治愈的乙肝病例很罕见,而且容易复发和反弹。”
该广告多处涉嫌违规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副处长谢玉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按照《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做广告,珍珠草乙肝舒康胶囊属处方药,所以严禁在报纸上做广告,而且,该广告内容虚假、夸大的成分较多。
谢玉萍还说,药品在发布广告时,其内容应该在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以上药品监督部门进行审查,并取得广告批准文号。在外地发布其广告内容时,还应到当地的药品监督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发布。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国家规定的应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治疗性药品广告中,必须注明“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谢玉萍说,这则广告没有到当地药监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根据它现在的内容,即便来该局进行登记,也不会获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