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摘要(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药监汉江药处罚〔2025〕2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姓名:肖兵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124290044214312390
违法行为类型:使用未经审评审批的原料药生产药品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审评审批的原料药生产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应当符合药用要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生产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对供应原料、辅料等的供应商进行审核,保证购进、使用的原料、辅料等符合前款规定要求。”和第九十八条第四款“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2、责令停产整顿;3、罚款。
行政处罚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参考《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试行)》第九条第(七)项和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02月08日
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
省份:湖北省
审批机关: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登记号:42143123942900411A1001
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中段29号
级别:三级
法定代表人:肖兵
主要负责人:肖兵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13/01/10 -至- 2028/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