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因超标准收费等问题被查处

2025-05-10 23:14:57    来源:北京市医保局  作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4〕第27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121102214009280271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14110002
法定代表人:强锐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事实: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参照《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细则》(2022版)裁量基准编码C70016B01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80725.32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3月26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
省份:北京市
审批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登记号:009082110221510151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扶京门路22号
级别:二级
法定代表人:强锐
主要负责人:强锐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3/11/30 -至- 203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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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2b1a4a41发表于 2025-05-13 14:38:27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存在诱导、协助他人冒名就医,医院管理混乱等问题。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依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有关条款,做出如下处理决定:给予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黄牌警示,中止违规医师何景文(医师代码:D110114007945)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疗服务的处理,并追回违规费用,自2024年12月2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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