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

2025-01-16 12:33:35    来源:国家卫健委  作者:

(三)提升老年期痴呆规范化诊疗服务水平。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构建老年期痴呆的“筛查-诊疗-康复-随访”全病程管理服务体系。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或专科医院提供老年期痴呆的规范化诊疗,与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转诊、会诊的联动机制,指导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随访管理等工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记忆门诊,支持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或专科医院设立认知障碍诊疗专科。加强老年期痴呆药学服务指导,促进老年期痴呆患者安全用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医院―社区―居家老年期痴呆康复服务。相关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要充分发挥在临床研究、人才培养、技术转化和管理示范等方面的辐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全国老年期痴呆诊疗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老年期痴呆相关诊疗规范,强化学科专业建设和相关人才培养培训,加强各级各类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专业人员配置。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老年期痴呆治疗中的作用,推进中医医院脑病科、老年病科等相关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加强老年期痴呆相关中医专病门诊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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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加痴呆老年人照护服务供给。建立居家、社区和机构相衔接的老年期痴呆照护服务模式,根据疾病不同阶段为痴呆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推动痴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痴呆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为痴呆老年人提供专业、规范的居家照护服务。支持城乡社区建设相关照护设施,向痴呆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认知训练、紧急救援等照护服务。加快建设养老服务机构中的痴呆老年人照护专区(单元),鼓励支持建设痴呆老年人专门照护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痴呆老年人按规定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减轻痴呆老年人家庭负担。加强职业教育痴呆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将老年期痴呆防控知识与照护技能纳入相关专业(职业)的培养内容,扩大招生规模,开展专业化培养。(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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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构建老年期痴呆友好的社会环境。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痴呆老年人,切实保障痴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监护制度,明确痴呆老年人监护人职责。加强痴呆老年人伤害风险防范和紧急救助服务,公共交通、民政救助、治安管理、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及时为痴呆老年人提供支持和帮助。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倡导,营造尊重、理解、包容、关爱痴呆老年人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建立社区痴呆老年人支持服务网络。加强对痴呆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的社会支持,通过提供心理疏导和喘息服务等方式,切实减缓其精神与照护压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广电总局、国家疾控局、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

(六)强化应对老年期痴呆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对老年期痴呆相关研究的支持力度。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积极推动老年期痴呆防控科技创新。组织多学科协同攻关,力争在探究老年期痴呆发病机制、研发预防和诊疗康复新技术、创制新型治疗药物、开发中医药防治方案等方面取得突破,并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老年期痴呆防控中的应用,推动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在老年期痴呆防控领域的融合创新。加强全国老年期痴呆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开展全国老年期痴呆流行病学调查,掌握全国老年期痴呆及其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

(七)加强应对老年期痴呆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将应对痴呆列为全球公共卫生优先事项,纳入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重要内容。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分享公共政策经验,共同推进痴呆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痴呆防控资源与技术共享。加大中医药预防老年期痴呆适宜技术及成果推广力度,深化中医药国际合作。强化医疗合作与联合科研攻关,推动痴呆诊疗技术发展。加强学术交流与人员培训。促进痴呆预防、诊疗、康复、照护等理念和技术的互学互鉴。(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本行动计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广电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实施。各地要将应对老年期痴呆作为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利用现有资源,保障各项任务落实。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等参与老年期痴呆防控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评估,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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