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声呐磁振激活仪虚假广告遭查处

2023-11-22 12:06:29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

2023年2月,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电子有限公司虚假商业宣传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虚假商业宣传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明,当事人为提高产品销量,将其生产的一款执行标准为“GB/T 36419-20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皮肤美容器”的产品名称编造为“医学声呐磁振激活仪”,并在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上标注“原理......技术......功效......仪器特色......”等文字内容。经查证,上述文字内容均为当事人虚构编造,没有任何证明材料证实,与事实不符,其对产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截至被查获时止,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660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一些不法商家通过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甚至影响身体健康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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