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治小儿感冒做43项检查

2010-05-24 21:57:46    来源:  作者:

  儿童感冒搞梅毒检测是烦恼了谁

  湖北一小孩因感冒,住进湖北省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一个星期,女儿被要求做了43项检查,其中包括梅毒检查。(《西安日报》5月24日)

  先不说这43项检查,有无必要做,在收费上有没有问题。单就一个梅毒检查,就让人笑掉大牙。我不知这小孩感冒,要梅毒检查的原因从何而来?难道这么大,就染了性病?按照医生的解释是,这43项是大项目中的小项,并未多收费,我们是按照大项收费。至于梅毒检查内容,是因为小孩淋巴结肿大,扁桃体化脓,还存在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等症状,怀疑有病毒感染可能。为排除其他病因,做了最终诊断,做了肝功能、EB病毒抗体测定检查。所以院方考虑,使用柄种球蛋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前,要对患者进行输血前五项检查,就包括梅毒检查一项。但因为儿童病情,出现了好转,考虑到丙种球蛋白,有一定风险,且价格昂贵,最终没有使用。

  或许医生说的都有道理。但是,一个不容争辩的现实是,不只是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时下,为何全国多数医院,往往对病人的一切解释,都不能让公众信服?缺乏诚信度?依笔者之见,恐怕不仅仅是,停留在几项检测的问题上,而是医院存在的管理漏洞。事实上,现在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已不在少数。价格上的经济纠纷,我们暂且不论。单说治错病、乱开药,就证明某些医生的不负责任。好像这药,就像吃的菜,乱吃了,漱漱口,洗洗胃就行。就算死个把人,赔点钱算了。医院不怕没有生意,也不怕没有人来看病,就算竞争再大,只需把一个病情,扩大来诊断,搞它一百项检查就可以了。现在医改搞得轰轰烈,如果不从细节下手,老百姓还是得不到实惠。其实,无论看什么病,公众要花费多少钱,医院都不会,改变它自认为,应该收取的费用。也就是医改到最终,可能对医院影响不是很大。你搞你的医改,它依旧收它的钱。甚至会在梅毒检查项目内,再分小项照进行检查。

  一方面,我们要求病人提高素质,不给医院添麻烦,该交的钱按时交。我们也不否认,病人里有不道德者。这也怪不得医院,“先下手为强”——不出钱,就停药,或赶你出去。实际上这种无奈,医患关系已形成恶性循环,医院确实要考虑自己的利益,但是求医者也有贫困者,矛盾针锋相对。笔者以为,我们的医改迫切,要顺里这种关系,这才是药贵、看病难、医患之间冷漠的终结所在。而要改变这种医患关系,除了遏制药价,加强医院监管机制,政府部门要不断完善,大众的医保制度,从制度上解决老百姓看病的实际困难。

  新闻链接:单单限制价格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医院乱检查乱相

  医院购置大型设备,本来是极正常的事。设备是医疗机构的生产资料,一所医院有什么样的水准,跟其硬件配备不无关系。但问题在于,许多医院不管医疗资源是否浪费盲目购置,不管病人有没有需要随意检查,而这些都缘于利益的诱惑。在这样的背景条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即便检查费用有所下降,即便从医院整体角度看收入下降,甚至检查本身亏损,但如果类似回扣等潜规则依旧大行其道,相关人士还是有动力去做这样的事情,并且名义堂皇。这样的现实,显然不是发改委和卫生部的这个文件所能改变的。

  根据文件精神,相关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的成本将被测算出来,并委托行业协会或中介组织公布社会平均成本。且不谈发布出的平均成本是否能够实现医院“不赢利”的原则,单在操作上,医院就很容易规避其中的损失。有业内人士介绍,仅一根一次性医用管换成消毒多次用的医用管,价格就会下来不少。在限价的条件下,医院方面容易通过牺牲些质量的方法来减少损失。

  如果地方规定的价格仍能保证医院略有赢利的话,获利冲动会驱使医院采取“薄利多销”的方式。当下,没有任何强力措施能够使乱开方、乱检查者受到惩罚,而“内部人自查”的医疗鉴定机构同样备受诟病——人们有理由担忧,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医院变相的强行检查将继续出现。

  因此,单单限制价格的制度,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乱检查的乱相。而更有效的方式,则在于检查的费用与医生的收入脱钩——这样的追问,回归到医疗体制层面变革的系统中来。换句话说,在到处是窟窿的系统中,弥补其中一处,很难完整实现政策制订者的良好意图。民众惟有依赖于有关部门更深入的研究和努力,推动医疗体制的进一步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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